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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车上”,为何照罚不误?
发布时间:2013-07-09        浏览次数:508        返回列表

金黔在线讯 人在车上,违停会被开罚单吗?这可就要看具体情况了。昨日下午,余先生在不允许临时停车的中华北路上停车,就被交警开出了罚单。虽然余先生最终接受了处罚,但还是觉得自己很冤,他认为自己没离开车就不该算违停,并赌气将车开来横放在路中。对此,交警解释,在有不准临时停车的禁令标志和标线的地方,即使驾驶员在车上也不行,将按违反交通禁令标志指示处罚。

  人在车上被开罚单司机喊冤车横路中

  昨日下午1时38分许,贵阳交警一大队一中队民警陈俊沿黔灵西路巡逻至中华北路交叉路口时,发现一辆银灰色轿车停在中华北路往喷水池方向贵阳银行门前的慢车道上。等到绿灯亮起,银灰色轿车仍原地未动。

不理解交警的处罚,余先生将车横在路中。

  “来到车边,我才发现车上原来有人,正在用导航搜索路线。”陈警官告诉记者,当我告知中华路不准停车,将对其进行处罚时,银灰色轿车驾驶员认为他人还在车上,就不算违法停车。

  一番争执后,银灰色轿车驾驶员余先生突然将车发动,开到路中横着停起,然后下车离开。中华北路车流量很大,轿车横在路中后占据了靠近道路中央的约两条车道,交通受到一定影响。后经交警批评教育,余先生才将车移到路边停放,接受处理。

  “司机在车上,这也算违停,还要被罚款?”记者到达现场时,余先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当时我是准备到招商银行办事,可在中华北路上找了许久也没找到具体地点,于是才将车停在慢车道上,准备用导航搜索路线。但交警来后要开罚单,我认为自己在车上又没离开车,就不算违法停车,对交警的处罚很不理解,这才赌气将车横在路中。”

  人在车上不算违停?交警认为理解片面

  对此,交警解释,对余先生的处罚,是针对驾驶员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一些驾驶员所谓“只要人没离车就不算违停”的认识是片面的,要看具体情况:一种是在有不准临时停车的禁令标志和标线的地方,不能临时停车,即使驾驶员在车上也不行,其行为已违反了交通禁令标志指示。另外一种则是在没有明确禁令标志的路段,在不能影响交通可临时停车的路段,临时停车后但驾驶员不能离开车辆。但许多司机却将两种情况混为一谈。

  交警告诉记者,作为贵阳市区的一条主干道,中华路车流量极大,一旦车辆在主干道上随意停车,势必对交通造成严重影响,因此交警部门在中华路沿线设有中华路全段禁止长时和临时停车的交通禁令标志。余先生的行为已违反交通禁令标志指示,故而对其的处罚是针对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的,罚款50元、记3分。

  据了解,根据规定,凡是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即使驾驶员不离开车辆而临时停车,也是不允许的。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及法规规定禁停的路段停车(施划停车泊位除外)。在商场、超市、酒店、居民区附近人行道及未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也禁止随意停车,否则按违法停车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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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类情形不许临时停车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

  二、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

  三、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